一、7月1日起 跨境电商统一版报文实施新规范
近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发布关于修订跨境电商相关报文规范的通知。通知指出,从2022年7月1日起签发的IC卡、加密机证书须使用新的数字签名规范对导入报文进行加签,原有已签发的IC卡、加密机证书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原数字签名规范。
二、中国与哥斯达黎加海关AEO互认7月1日起实施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2023年1月,中国与哥斯达黎加两国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海关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哥斯达黎加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海关总署修订部分规章决定7月1日执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支持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高质量发展,完善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进行修改,并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四、海关总署推出16条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
为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外贸发展信心,海关总署日前围绕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促进企业减负增效和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四方面推出16条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
这些新举措包括持续提升跨境物流效率、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和特殊物品进口、促进重要农食产品进出口、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以及优化边民互市贸易监管等。
五、我国正式接受世贸组织《渔业补贴协定》议定书
6月27日,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在天津向世贸组织总干事伊维拉递交了中国对世贸组织《渔业补贴协定》议定书的接受书,标志着中方已经完成接受《渔业补贴协定》的国内法律程序。
《渔业补贴协定》是世贸组织第一份主要旨在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协定,于2022年6月17日世贸组织第12届部长级会议(MC12)上达成。根据《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规定,《渔业补贴协定》将在超过三分之二的世贸组织成员接受后正式生效。
六、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具备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相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若干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积极推动制度创新,为更高水平开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七、7月1日起 禁止进口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自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八、7月1日起 海关执行香港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3年第63号(关于公布香港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的公告),为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往来,现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9号附件1中《协调制度》编码0902.30的原产地标准修订为“(1)从茶叶加工。主要制作工序为发酵、揉捻、干燥、调和;或(2)区域价值成分按扣减法计算40%或按累加法计算30%”。经修订的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九、7月1日起 进一步规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管管理
6月28日,海关公布2023年第7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的布局要求、设立要求以及货物进出两仓时向海关的申报、提离时限要求作出了新的规定。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十、7月1日起 调整小轿车、越野车进出口商品归类要求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调整小轿车和越野车归类应满足的技术特性要求。
十一、新一批禁止进口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公布
6月6日,商务部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发布公告,为保护人的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现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八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七批)》。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二、海关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6条举措
海关总署6月12日围绕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促进企业减负增效和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四方面推出16条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这些新举措包括持续提升跨境物流效率、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和特殊物品进口、促进重要农食产品进出口、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以及优化边民互市贸易监管等。
十三、推进制度型开放 自贸区自贸港迎33条新措施
国务院6月29日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聚焦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数字贸易、营商环境、风险防控6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试点措施和风险防控举措,部署相关自贸区、自贸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
十四、海关扩大跨境电商一般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试点
近日,针对企业退货的痛点,海关总署表示将优化跨境电商商品进出口退货措施,完善升级退货中心仓功能,试点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模式,研究扩大跨境电商一般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试点,解决企业退货难题。
十五、外资准入限制将进一步取消或放宽
6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情况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表示将积极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重点做好持续扩大市场准入、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持续做好外资企业服务、营造国际一流外商投资环境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其中,在扩大市场准入方面,将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
十六、解除波兰、比利时牛肉输华禁令
6月15日,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即日起,解除波兰、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禁令。
十七、恢复台湾地区番荔枝输入
据中新网,在综合评估相关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海关总署决定自6月20日起恢复台湾地区番荔枝输入,输大陆番荔枝须来自获得注册登记的包装厂和果园。
十八、哈萨克斯坦食用豌豆、兵豆获准进口
6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3年第65号(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食用豌豆、兵豆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哈萨克斯坦食用豌豆、兵豆进口。
十九、哈萨克斯坦葵花籽粕(饼)、红花籽粕(饼)等获准进口
6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3年第66号(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葵花籽粕(饼)、红花籽粕(饼)、大豆粕(饼)、亚麻籽粕(饼)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哈萨克斯坦葵花籽粕(饼)、红花籽粕(饼)、大豆粕(饼)、亚麻籽粕(饼)进口
二十、洪都拉斯养殖南美白对虾获准输华
6月12日,中国与洪都拉斯正式签署洪都拉斯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标志着洪都拉斯南美白对虾获得输华准入。日前,海关总署已批准洪都拉斯9家养殖水产品企业在华注册,可开展南美白对虾输华贸易。
二十一、洪都拉斯咖啡豆获准进口
6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3年第67号(关于进口洪都拉斯咖啡豆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洪都拉斯咖啡豆进口。
二十二、洪都拉斯鲜食香蕉获准进口
6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3年第68号(关于进口洪都拉斯鲜食香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洪都拉斯鲜食香蕉进口。
二十三、洪都拉斯养殖水产品获准进口
6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3年第69号(关于进口洪都拉斯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洪都拉斯养殖水产品进口。
二十四、津巴布韦鲜食柑橘允许途经第三国实施运输途中冷处理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3年第58号(关于进口津巴布韦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补充要求的公告),即日起,允许津巴布韦输华鲜食柑橘途经第三国实施运输途中冷处理。
二十五、乌兹别克斯坦鲜食葡萄获准进口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3年第57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鲜食葡萄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鲜食葡萄进口。
二十六、吉尔吉斯共和国鲜食葡萄获准进口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3年第56号(关于进口吉尔吉斯共和国鲜食葡萄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吉尔吉斯共和国鲜食葡萄进口。
二十七、塔吉克斯坦鲜食葡萄获准进口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3年第55号(关于进口塔吉克斯坦鲜食葡萄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塔吉克斯坦鲜食葡萄进口。
二十八、波兰宠物食品获准进口
6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波兰宠物食品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波兰宠物食品进口。
二十九、印度、埃及两国关系提升至新高度
当地时间25日,埃及总统塞西与到访的印度总理莫迪举行了会谈。据悉,这是印度总理自1997年以来首次对埃及进行国事访问。
根据埃及总统府发布的声明,双方讨论了教育、可再生能源以及促进贸易和印度在埃及的投资等问题。此外,两国领导人还签署了一份联合声明,将双边关系提升到战略伙伴的高度。
三十、荷兰拟发布半导体出口管制新规
荷兰政府计划最快下周发布新的出口管制措施,将限制 ASML 的半导体制造设备出口。
此次出口管制名单新增了 TWINSCAN NXT:2000i、NXT:2050i 及 NXT:2100i 等深紫外光(DUV)浸入式光刻设备。IT之家注意到,这一系列设备最高可支持 5 nm 工艺,如台积电就使用 SAQP 和氩氟浸没 (ArFi) 光刻实现了 7 nm 量产。此前,ASML 最先进的极紫外光(EUV)光刻机已在出口管制列表当中。
三十一、巴西免除628种机械和装备产品进口关税
巴西宣布对628种机械和装备产品免除进口关税,免税措施一直持续到2025年12月31日为止。免税政策将允许公司进口金额超过8亿美元的机械和装备产品,来自冶金、电力、燃气、造车、造纸等行业的企业将受益。据悉,在这628种机械和装备产品中,有564种为制造业类,64种为信息科技和通信类。在实行免税政策之前,巴西针对这类产品的进口关税为11%。
三十二、多国央行22日掀起加息潮
6月22日,瑞士央行宣布加息25个基点至1.75%;英国银行宣布加息50个基点,将基准利率从4.5%上调至5%,这是2021年12月以来英国央行连续第十三次加息;土耳其宣布将基准利率上调650个基点,从8.5%到15%,这是土耳其自2021年3月以来首次提高基准利率;挪威央行也将基准利率上调0.5个百分点至3.75%,以抑制通货膨胀。
三十三、欧盟理事会通过关于与新西兰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决议
6月27日,欧盟理事会当天通过了关于与新西兰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决议。预计双方稍后将签署欧盟-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欧盟目前已是新西兰第三大贸易伙伴。一旦协议生效,欧新双边的商品和服务贸易预计将增长30% 。
三十四、越南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降至8%
据越南劳动报,越南将于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从10%降至8%。预计增值税(VAT)调整将使国家预算收入减少约58,000亿越南盾/月,相当于6个月实施期内的350,000亿越南盾。
三十五、日本7月21日起重新将韩国纳入出口“白名单”
据韩国媒体27日报道,日本政府决定将韩国重新纳入出口“白名单”,从7月21日开始执行。 今年4月,韩国将日本重新列入享受出口手续简化待遇的“白名单”。韩企对日出口审查所需时间从15天缩短至5天,出口审查文件也从5种减至3种。
三十六、尼日利亚解除加工木材出口禁令
日前,尼日利亚方面最终传来消息,根据海关总署在2023年6月由海关助理总审计长Musa MBA签署的编号为T&T/2023/circular NO.8的通知中确认,即日起立刻解除对加工木材、木炭和其他相关产品出口的行政禁令。
三十七、斯里兰卡取消对286种物品进口限制
斯里兰卡财政部在一份声明中说,取消进口限制的286种物品包括电子产品、食品、木制材料、卫生洁具、火车车厢和收音机等。但仍将继续对928项商品进行限制,包括从2020年3月起禁止的汽车进口。
财政部国务部长Shehan Semasinghe表示:“进口商品可以通过为消费者提供选择和成本更低的替代品来帮助缓和价格。”
三十八、印度取消美国28种产品关税
印度宣布:结束和美国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6项贸易争端,以推动双边贸易,进一步加强经济联系。
报道称,预计两国将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机制,以双边方式解决与贸易有关的问题,避免向世贸组织(WTO)提出申诉的繁琐程序。
此外,印度还同意取消对28种美国产品的报复性关税,如杏仁、核桃、苹果等。
三十九、巴基斯坦取消食品、工农品等进口限制
巴基斯坦国家银行6月24日发布通知,取消该国对食品、能源、工农业等行业的所有进口限制,以满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恢复贷款的要求。联邦政府已经允许银行为所有进口产品提供汇款服务。
此外,巴基斯坦将修改其下一财政年度的预算,以安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税收的担忧。
四十、孟加拉放宽10类进口商品信用证规定
据孟加拉多家媒体报道,孟加拉银行已指示所有商业银行放宽对10类产品开立进口信用证的现金保证金比率,以保持制造业的正常发展。这些产品包括工业和工业相关备件、纺织原料、化工和辅助产品、塑料产品、UPS和IPS机械。此前,进口商在进口这些货物时必须支付75%的信用证保证金。
四十一、韩国修订外汇新规,放开境外汇款限制
据韩联社,韩国政府6月27日召开国务会议,审批有关外汇交易的法律法规修正案。根据新规,7月4日起,无需申报的个人境外收汇结汇额度将从目前的1年5万美元增至10万美元。针对外汇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放宽。违反申报规定时征收的罚款金额将从原先的7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9万元)降低至200万韩元。处罚标准方面,给予警告处分的单笔违法金额标准将从现有的2万美元以内上调至5万美元以内;被处罚的单笔违法金额标准将从现有的10亿韩元上调至20亿韩元。
四十二、加拿大 7月6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木质包装材料进口要求
英国新的发展中国家贸易措施于6月19日起生效。新制实施后,英国从发展中国家(如印度)进口床单及桌布用品和类似产品的关税将上涨20%。
这些产品将按12%的最惠国关税税率征收,而不是9.6%的普遍性优惠措施减税税率。估计新制实施后将导致英国进口商每年关税支出增加约2万7000英镑。
四十三、印度7月1日起 实施鞋类产品质量控制令
印度筹划已久且历经两次延期的鞋类产品质量控制令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质量控制令正式生效后,相关鞋类产品必须符合印度标准,且经印度标准局认证后加贴认证标志,否则不得生产、销售、交易、进口或储存。
四十四、土耳其 7月1日起 提高黑海海峡通行费
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报道,从今年7月1日起,土耳其将把博斯普鲁斯海峡和达达尼尔海峡的通行费用提高8%以上,这也是自去年10月以来土耳其再度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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